预拌砂浆企业砂浆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有检验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国家有放射性及有害物质**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
3、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委托书;
4、属于国家生产或强制性管理的产品,提交有效期内生产证书或强制认证证书。
5、属于国外进口产品的,提供代理明;
6、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7、网上填报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申请表》;
8、规划验收报告;
9、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报告;
10、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12、生产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控制系统、散装水泥料仓和散装头照片;
13、原材料配料、干混砂浆出厂称量计量和粉尘排放噪音检测报告;
14、能够满足预拌砂浆检验所必须的试验仪器清单和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清单。